宜州新闻前天的杀人案 牟平新闻杀人案

发布时间:2018-06-16 来源:图库 点击: 当前位置:71668明星网 > 娱乐 > 图库 > 宜州新闻前天的杀人案 手机阅读

宜州新闻前天的杀人案篇一:白银连环杀人案庭审结果如何?高承勇竟还试图


  昨天,备受关注的白银杀人案已经在甘肃白银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嫌疑人高承勇被控四项罪名,在庭审中均承认其犯罪事实。那么最终的审判结果究竟如何呢?跟小编一起来看看。
  嫌疑人高承勇被控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侮辱尸体罪等四项罪名。被告人高承勇的辩护律师朱爱军告诉记者,按照案发时间顺序,当天审理了检方起诉的11起犯罪事实中的7起,“高承勇在庭审中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全部承认。”
  据了解,由于该案件时间跨度长,作案次数多,案情复杂,程序上涉及大量的规范性文件,因此历时较长。同时,此次案件开庭审理预计要2天半的时间,可能不会当庭宣判。

白银案庭审现场
  白银案庭审现场:嫌犯低着头
  没看过场上任何一人
  高承勇剃了平头,白短袖、牛仔裤、黑布鞋,没有穿看守所的黄马甲。他戴着脚镣手铐,低着头,神色平静。
  旁听席上,家属们全都“腾”地站了起来,有人甚至差点骂了出来。又被法警摁了回去。尽管开庭前已经强调了纪律,他们仍然没办法控制自己的情绪。
  在庭上,该案的11位受害者,每个家庭都有代理律师到场,发生在内蒙包头那起案子的律师也来了。
  多位受害者家属称,他们之前收到法院通知,每个受害者家庭,只能有一位直系亲属出席庭审。但有4个家庭,今天并没有家属出席。
  庭外声音
  一件红风衣压箱底近30年
  7月18日上午,白银中院开庭审理“白银连环杀人案”。由于白银市中院周边道路正在修建中,经合议庭确定,高承勇改押送至白银区法院第一审判庭接受审判。上午8点,押送被告人高承勇的警车抵达白银区法院。随后,陆续有受害人家属来到白银区法院。由于案件不公开审理,法院只允许受害者直系亲属一人进入参与庭审,其余家属们只能焦急地站在法院门口等待着庭审的消息。
  17日上午,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赵永奇表示,对被告人高承勇提起公诉所涉及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侮辱尸体罪。

高承勇
  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为了充分保障被告人高承勇行使诉讼权利,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为其指派了援助律师,也已依照法律规定查阅、摘抄了卷宗,并依法送达了检察院起诉书副本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告知被害人近亲属有权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据了解,在刑事案件的同时,11名被害者的家属也提出了附带的民事赔偿诉讼请求。
  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警告诉记者,高承勇在看守所曾试图几次自杀,但都未能成功,在开庭前两天,高承勇还曾用头撞墙,被看守发现及时制止。据记者了解,白银市中院为防止庭审中发生意外,在开庭前一天就调集了白银市三县两区法院20多名法警参与维持秩序。
  一名姓张的女士说,白银连环杀人案,对她来说至今难忘,自家衣柜里锁了近30年的那件红色风衣就是最好的见证。“那时我也就20多岁,流行风衣,我就买了一件,结果刚穿一天,就听说了有人专杀红衣女子,我回家就脱了,再也没敢穿过。”张女士说,听说这个案件开庭审理了,特意过来听听消息。她说,恐惧了多少年,从他被抓的那一天起,总算安心了。
  律师声音
  高承勇庭上平静没有道歉
  据了解,当天上午的庭审大约持续到中午11点45左右结束,有被害人家属聘请的民事诉讼代理律师对法庭外等待的媒体表示,高承勇在庭上很平静,不怎么说话,没有向受害人家属道歉。庭审过程按案发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上午已审理完两起案件。

白银案庭审现场
  昨天中午,记者拨打了高承勇辩护律师朱爱军的电话,但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随后,朱爱军律师通过短信回复表示,暂时无法接听电话。此前朱爱军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除了中午的短暂休庭外,18日全天都在庭审当中,这三天时间将专门参与庭审,不处理其他工作,手机也将关机。
  针对此前高承勇提到过要捐献器官一事,法院方面表示,高承勇从来没有跟合议庭成员提起过此事。对此,朱爱军律师表示,此前在会见高承勇的时候,当听律师提及对被害人家属如何赔偿的问题时,高承勇曾经表示过愿意捐赠器官,但捐赠器官流程复杂,同时要找到合适的受捐者,朱爱军认为操作的可能性并不大。
  7月18日17时左右,被告人高承勇的辩护律师朱爱军告诉记者,按照案发时间顺序,白银中院审理了检方起诉的11起犯罪事实中的7起,“高承勇在庭审中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全部承认。”
  家属声音
  母亲遇害时自己年仅八岁
  第4起案件的被害人家属王云(化名)参加完庭审后告诉记者,这起案件审了一个多小时,被告人高承勇在法庭上讲述犯罪过程的时候心平气和,好像犯罪是理所应当的一样,毫无悔意。
  王云告诉记者,他母亲去世的时候他才八岁,事发三个多月后他才知道母亲遇害,“高承勇说找我爸,我妈就让他进门了,我妈还给我爸打了传呼,高承勇怕事情败露,就下手了。”

白银连环杀人案
  公开报道显示,1998年1月19日下午5时许,高承勇尾随家住白银区水川路的邓某进入其家中,并将其杀害。
  据受害人家属介绍,此次审理,法院将11起案件分开,每起案件都将单独审理。
  一位受害人代理律师告诉记者,他代理的案件受害人家属提出民事赔偿57万余元,其中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各家不一样,有家属提出赔偿金100多万。”
  此前,记者曾联系到被害人之一崔金萍的弟弟崔向平,他说:“其实也没有提什么要求,只是希望抓紧(把高承勇)绳之以法,赔偿这块儿他没有资产,也没办法赔偿。”
  崔向平说,经济赔偿提出来只是个姿态,赔多少钱都不能弥补对家人的伤害,也挽回不了姐姐的生命。


宜州新闻前天的杀人案篇二:“辱母杀人案”嫌疑人于欢已被无罪释放?案件


  山东“刺死辱母者”无疑是近几日大家都很关注的一个事件了,因为欠下了高利贷,催款团伙限制苏银霞母子人身自由并在期间实施各种身体精神虐待,更是当着儿子于欢的面用极端手段侮辱了母亲苏银霞,在报警无作用之后,于欢用水果刀一把刺死了侮辱母亲的人。事件已经过去了几天,但是舆论不止,今天小编就带大家回顾一下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及刺死辱母者案后续发展。

源大工贸
  案情回顾:
  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办公楼(上),于欢及其母亲曾在这里被催款团伙控制、侮辱,最后酿出了血案。
  多名现场人员证实,民警进入接待室后说“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被告人欲离开但被阻止,摸出了一把刀……
  法院认为,虽然当时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受限,也遭到侮辱,但对方未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出警的情况下,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
  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在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凌辱之后,杜志浩脱下裤子,用极端手段污辱苏银霞——当着苏银霞儿子于欢的面。
  匆匆赶来的民警未能阻止这场羞辱。情急之中,22岁的于欢摸出一把水果刀乱刺,致4人受伤。被刺中的杜志浩自行驾车就医,却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
  血案发生于2016年4月14日,因暴力催债引起。女企业家苏银霞曾向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35万元,月息10%。在支付本息184万和一套价值70万的房产后,仍无法还清欠款。
  近4个月后,吴学占因涉黑被聊城警方控制。杜志浩是吴学占涉黑组织成员之一,被刺前涉嫌曾驾车撞死一名14岁女学生并逃逸。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被告人自己的供述与辩解
  还不清的高利贷
  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大工贸”)职工刘晓兰看到三辆没有车牌的轿车进入工厂,是在2016年4月14日下午4时许。她预感不妙。
  他们一行约十人,拉来了烧烤架、木炭、肉串、零食和啤酒,将烧烤架支在公司办公楼门口,若无其事地烤串饮酒。
  堵门,是这伙人催债的方式之一。此前,他们曾拉来砖头、木柴和大锅,在公司内垒砌炉灶烧水喝。“在当地只有出殡才这样烧水。”刘晓兰说。
  位于冠县工业园内的源大工贸,2009年由苏银霞创办,主要生产汽车刹车片。因公司资金困难,2014年7月和2015年11月,苏银霞两次分别向吴学占借款100万元和35万元,约定月利息10%。
  苏银霞提供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6年4月,她共还款184万元,并将一套140平米价值70万的房子抵债。“还剩最后17万欠款,公司实在还不起了。”于欢的姑姑于秀荣告诉记者。
  于欢的上诉代理人、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殷清利表示,10%的月息已超出国家规定的合法年息36%上限;吴学占从苏银霞手里获取的绝大部分本息,属于严重的非法所得。
  工商资料显示,2012年吴学占成立冠县泰和房地产开发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网上流传的一封举报信显示,吴学占以房地产公司名义高息揽储,招揽社会闲杂人员从事高利贷和讨债业务。
  在山东冠县,不少企业热衷于向吴学占借款。一位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为了资金周转,部分企业宁愿铤而走险,互相担保向吴学占借高利贷。
  一旦企业无法还清高额本息,将面临暴力催债。“工业园有几家企业还不上钱,被卡车堵门,我也被恐吓过。”园区内一位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
  案发后不久,冠县工业园区22家企业联合凑钱,给源大工贸送来十多万捐款,帮助苏银霞打官司。“捐钱是因为同情她的遭遇。”上述企业负责人说。
  2016年4月13日,苏银霞到已抵押的房子里拿东西。据她提供的情况说明,在房间里,吴学占让手下拉屎,并将苏银霞按进马桶里,要求还钱。
  记者获取的通话记录显示,当日下午,苏银霞四次拨打110和市长热线。随后,她将自己的恐惧和绝望,哭着告诉了职工刘晓兰。
  民警过来了解完情况,准备离开时,苏银霞试图跟着警察一起离开,被吴学占拦住。多名源大工贸员工证实,工厂多次被卡车堵门,不让员工进出。

被告人的母亲的说法
  “只有死路一条”
  第二天,2016年4月14日,催债手段升级。
  苏银霞和儿子于欢被限制在公司财务室,由四五人看守,不允许出门。“在他娘俩面前,他们用手机播放黄色录像,把声音开到最大,说的话都没法听。”于秀荣说。
  当晚8点多,催债人员杜志浩驾驶一辆迈腾车进入源大工贸,将苏银霞母子带到公司接待室。接待室内有两张黑色单人沙发和一张双人沙发,苏氏母子分别坐在单人沙发上,职工刘晓兰坐在苏银霞对面。11名催债人员把三人围住。
  刘晓兰说,杜志浩一直用各种难听的脏话辱骂苏银霞,“什么话难听他骂什么,没有钱你去卖,一次一百,我给你八十。学着唤狗的样子喊小孩,让孩子喊他爹。”
  其间,杜志浩脱下于欢的鞋子,捂在苏银霞的嘴上。刘晓兰看到母子两人瑟瑟发抖,于欢试图反抗,被杜志浩抽了一耳光。杜志浩还故意将烟灰弹在苏银霞的胸口。
  让刘晓兰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杜志浩脱下裤子,一只脚踩在沙发上,用极端手段污辱苏银霞。刘晓兰看到,被按在旁边的于欢咬牙切齿,几近崩溃。
  接待室的侧面是一面透明玻璃墙,在外面的一名工人看到这一幕,赶紧找于秀荣让她报警。当晚,于秀荣老伴的电话一直拨不出去,他走出去几百米,才打通了110。
  22时13分(监控显示),一辆警车抵达源大工贸,民警下车进入办公楼。
  于秀荣告诉记者,一名催债人员拦住她,“他问是你报的警不,接着抢走了我的手机,翻通话记录没查到报警记录,就把我的手机摔了,然后把我踹倒在地。”
  判决书显示,多名现场人员证实,民警进入接待室后,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
  4分钟后,22时17分许(监控显示),部分人员送民警走出办公楼,有人回去。
  看到三名民警要走,于秀荣拉住一名女警,并试图拦住警车。“警察这时候走了,他娘俩只有死路一条。我站在车前说,他娘俩要死了咋办,你们要走就把我轧死。”于秀荣回忆说。
  而警方的说法是,他们询问情况后到院内进一步了解情况。
  这期间,接待室内发生骚动。刘晓兰告诉记者,看到警察离开,情绪激动的于欢站起来往外冲,被杜志浩等人拦了下来。混乱中,于欢从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出一把刀乱捅,杜志浩、严建军、程学贺、郭彦刚四人被捅伤。
  又过了4分钟,22时21分许(监控显示),于秀荣看到有人从接待室跑出来。她和民警一起返回办公楼。

客观证据反应的情况
  “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
  紧接着,第二辆警车赶到源大工贸,警察让于欢交出刀子,并把他带到派出所。于秀荣说,那是一把水果刀,加刀把十几厘米长,平时放在接待室的桌子上用来切水果。
  在办公楼门口,于秀荣迎面看到,杜志浩捂着肚子走出来,“他还说了句,这小子玩真的来。我的迈腾呢?”其他人也陆续走出办公楼,开车离开。
  杜志浩等人受伤后,自己开车去了冠县人民医院。于秀荣的老伴说,事发后他曾去医院打听,杜志浩因琐事还在医院门口跟人发生争执。
  尸检报告显示,杜志浩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另外有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2016年12月15日,聊城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于欢故意伤害一案。庭审中的争议点在于,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以及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杜志浩的家属提出,于欢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索赔830余万元。于欢的辩护律师则提出,于欢有正当防卫情节,系防卫过当,要求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于欢面对众多讨债人长时间纠缠,不能正确处理冲突,持尖刀捅刺多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害人存在过错,且于欢能如实供述,对其判处无期徒刑。
  为何不认定正当防卫,法院的解释是,虽然当时于欢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也遭到对方侮辱和辱骂,但对方未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经出警的情况下,被告人于欢及其母亲的生命健康权被侵犯的危险性较小,“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
  目前,于欢已提出上诉。他的上诉代理人殷清利仍继续主张,在遭遇涉黑团伙令人发指的侮辱、警察出警后人身自由仍然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于欢的被迫还击至少属于防卫过当。他还认为,于欢听从民警要求交出刀具并归案、在讯问中如实供述等行为,应当认定为自首。

刺死辱母者案后续
  “他要坐监狱也就不会死了”
  在冠县工业园内,与源大工贸邻近的一家企业老板说,事发不久,他曾被警方喊去了解情况,“第二天吴学占就给我打电话,问我在公安局说了啥”。
  警方对吴学占涉黑团伙介入调查。苏银霞则另因一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也被警察带走。
  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张贴在源大工贸门口的布告显示,受聊城市公安局指派,2016年8月3日,东昌府分局将冠县“吴学占黑恶势力团伙”摧毁,首犯吴学占已被抓获,迅速查清了吴学占等人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公安机关鼓励群众举报,并呼吁在逃人员主动投案。
  聊城警方内部人士向记者证实,源大工贸一案是吴学占涉黑案件的一部分。
  记者注意到,三名伤者中,严建军、程学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这两个被害人在于欢一审受审时已被“羁押于山东省聊城市看守所”。
  死者杜志浩出生于冠县斜店乡南史村,因在家中排行老三,被人称为“杜三”。
  南史村一名村民告诉记者,杜三常年不在家,一直住在县城或东古城镇,给村民留下的唯一印象是,因琐事“揍他舅舅”。
  杜志浩曾因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冠县东古城镇人所熟知。2015年9月30日,东古城镇一名14岁女学生被撞身亡,身首异处,肇事司机逃逸。
  这名女学生的母亲告诉记者,肇事当天杜的父母来给她送过东西。她后来收到了中间人给的28.5万元赔款,但自始至终没见过肇事者一面。“交警说抓不到人。我一个农民能怎么办呢?不然他得坐监狱,他要坐监狱也就不会死了。”


宜州新闻前天的杀人案篇三:三亚“4.16”故意杀人案最终告破 还三名女性受害者公道


  组织了警力对赶赴现场对现场进行一个布控。在15时04分的时候,市公安局飞鹭支队天涯大队河西中队警力到达了凤凰岛1号楼,随着警力的迅速增援和陆续的赶到,嫌疑人李某被围堵在了凤凰岛1号楼的3010号房间,情绪十分的激动,一直扬言要跳楼自杀。经过工作的说服,在当天的16时17分的时候,嫌疑人李某被抓获归案。
  终于,经过三亚警方全力侦办的发生于三亚凤凰岛的故意杀人的案件终于侦破了,犯罪嫌疑人最终被抓获归案。犯罪嫌疑人李某,男,今年38岁,是浙江杭州人。
  经过对李某的询问,犯罪嫌疑人李某供述了自己在凤凰岛1号楼将3名的女性杀害的犯罪事实。李某在当月的10日的时候携公司的员工以及临聘人员总共七个人一起来到了三亚,但是因为纠纷的原因将其中的三名女性临聘人员直接杀害。目前的案件还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想起,前阵子在网上看到的一篇文章,题目叫做“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禽兽”。这样的一个题目引起了大多数人的关注,因为不论我们崇尚的是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身边总是有许多的坏人的出现,可我们总是抱着一丝的希望觉得人性有时候未必有那么的坏,但是有时候人性坏起来,真的是让人心生畏惧。
  本文《三亚“4.16”故意杀人案最终告破 还三名女性受害者公道》为原创写作,禁止任何网站进行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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