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与性 女人的性与爱

发布时间:2018-08-03 来源:娱乐八卦 点击: 当前位置:71668明星网 > 娱乐 > 娱乐八卦 > 女人与性 手机阅读

一:[女人与性]女人要清楚 恋爱关系和性行为不挂钩


  前不久看一本很久之前的所谓“女人圣经”,其实里面讲的很多东西还是有可取性的,但是看到这一段的时候,我在观点上和她有所初入。这一段是这样的:“在未发生婚前性行为时,恋爱双方是互相平等、自由选择的关系,可发生只有后情况则可能有所不同:一是双方吸引力比过去逐渐减弱。原以为两性关系很神秘,现在变得“不过如此”了过去的光彩、魅力就不显得夺目了,不如从前了。而是女性选择的机会减少。有些男性在没有发生性行为之前特别迁就女性,自女性委身于他后,便产生“她再也离不开我了”、“非我莫属”想法,对女性的态度也不如从前了”。
  


 
  真的是这样吗?女孩子一旦和男生发生关系,就大大减少了选择的机会?
  当然我们也要认识到这本书的时间实在12年前出版的,那个时候大家的认知还没发展到现在这样。其实因为我没有遇到,对我来说,那种因为女友初夜没落红就骂人甚至打人的男性我以为只是小说里编出来的。但是采访了很多女性后才发现这种人是真实存在而且还不少的。为什么他们会这么做,大概是因为缺乏教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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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女人要清楚 恋爱关系和性行为不挂钩 》为原创写作,禁止任何网站进行转载!

二:[女人与性]女人性欲太强怎么办 性欲太强小心这些病

  女人性欲太强怎么办?对于很多男性来说,都希望自己的伴侣在性爱方面表现的更为积极。但是,对于女人来说,性欲太强真的是一件好事吗?其实不然,这很有可能是女性疾病的征兆。那么,女人性欲过强要注意些什么?会被哪些疾病所青睐?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女人性欲过强有什么危害女人性欲过强有什么危害
  男性性欲亢进(泌尿外科)的病例十分多见,但女性因频繁而强烈的性要求得不到满足而来就诊者非常少。其实,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女性会因得不到性满足而疑心丈夫有外遇,或者在日常生活中精神恍惚,性欲产生时完全不能自制,这种性兴奋出现得过频、过快、过剧,可能是由疾病引起的。

  更年期
  女人真的四十如虎吗?其实是你的更年期到了!更年期女性卵巢雌激素分泌减少,脑垂体促性腺激素反馈性地分泌过多,于是出现奇特的反跳现象,表现出性欲亢进(泌尿外科)。另外,更年期女性容易出现躁狂症(神经内科)状,表现为无端怀疑配偶有外心,有时毫无根据地怀疑丈夫与第三者要谋害自己。这种精神失调可引起对性兴奋的抑制能力下降,不论男女,60%以上的人有性欲亢进倾向。

  精神分裂症
  该病可导致性欲减退(精神病科),但也可能在早期特别是患上偏执性精神病人出现对性兴奋抑制能力下降而出现性欲亢进。这些病人常伴有言语下流、纠缠异性不休止的行为。
  

三:[女人与性]经历是流经裙边的水 婚姻与性是可以分开的


  胡泽军 《茄坨利坨讲新闻》更倾向于一种编辑性的新闻节目,文字内容有不少来自于栏目组的原创,但是大部分原素材均来自网络和书籍。因此为了选题和涉猎更多的信息,今天突然浏览到了《经历是流经裙边的水》。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作者的真实经历,初看便觉得吃惊,如果果真就是发生这位民警身上的事,我觉得是该认真审视这个浮躁的社会了。很难想象,很难分析,这样的事情竟然会变成文字中美好的回忆,在湘潭,我想即便是有这种事情的发生,那也不见得就会暴露在阳光之下。《经历是流经裙边的水》给了我们一个茶余饭后的谈资,给了媒体一个话题,更给这个社会一个思考。附录有关《经历是流经裙边的水》的相关新闻信息:夫妻“换偶”,一个前卫、神秘、敏感的话题,在一般人的心目中,“换偶”似乎只是一种传说,距离现实生活太远。然而,去年10月,陕西礼泉县一女民警在接受一家网站专访时,曝出自己曾经的“换偶”经历。是真?是假?一石激起千层浪……

  “换偶”是一个内心挣扎的过程
  2006年10月24日,苏某担当某网站《性情解码》栏目“换偶”专题的嘉宾。下为苏某接受访谈的内容节选:
  主持人:你第一次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你的爱人,你们可以有这种交换的行为?
  苏:没有。他有一种酸楚的感觉,心里有一点不舒服,但他看到我那时感觉和平常不一样,又暗暗替我高兴。他觉得我像变了一个人,生活也有了活力。
  主持人:是不是你被爱情滋润了,尽管这份爱情并不是由他给予你的?
  苏:对。
  主持人:在中国的传统思路中,一夫一妻就是应该在一起的,快乐不快乐,那种柴米油盐的生活也应该来维护的。当你跳出这个逻辑,有这样一个行为,你的内心有起伏吗?
  苏答:有啊。
  主持人:你最大的感受是什么?
  苏:大家都说平平淡淡才是真,突然他这么一说的话,我就想这个人是不是疯了,要么是一个哲学家,要么就是他不爱我。我们俩就这一话题沟通了好长时间,一有时间就谈论这个。
  主持人:第一次有夫妻交友的行为实质发生在什么时候?
  苏:大概是,秋天吧。2004年秋天。
  主持人:差不多用了几个月时间来思想挣扎?
  苏:对、对。

  主持人:你们叫做“夫妻交友”,与夫妻换偶的区别在哪里?
  苏:从目的上来说,夫妻交友在于提升家庭生活质量,然后增进夫妻感情。换偶主要是以性交换为目的。
  主持人:你们是带着情感来交换?
  苏:对、对。从内容上说有两个层次,第一是情感交流,比如说一些家庭可以郊游、就家庭孩子等话题进行交流,并不单单是身体的交流。
  主持人:这样说性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苏:性是发展到一定阶段。感情增进到一定程度之后才有可能发生这样的性交换。不是必然,也不是唯一的目的。
  主持人:你这种时间大概要多长,你们才能确定你们的关系要进行性交换?
  苏:这要因人而异吧。也有可能更快一点,就像你恋爱时,也有一见钟情。
  主持人:你自己交换过多少个伴侣?
  苏:没有多少,只有两次。
  主持人:你和他们私下都是朋友吗?苏:嗯,是。
  主持人:之前就是朋友,还是在网上认识后才是朋友?
  苏:都是在网上认识的,大家经过很长时间地了解。

  夫妻“换偶”,挑战着中国人的传统伦理观念。对于地处关中腹地的礼泉县来说,这个名词尤为生僻。但几乎在一夜之间,夫妻“换偶”成为这里最热门的谈资,而且引爆这个道德“炸弹”的竟是礼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位姓苏的女民警。
  她成了别人眼中的“异类”
  据苏某曾经的同事说,去年10月,苏某接受一家网站专访,她将这一信息告诉了众多同事。在网上视频播出的当天,同事们纷纷上网,等待苏某带给大家的惊喜,结果却令人大跌眼镜———苏某不但谈到她创办了一个以“换偶”为内容的专业网站,还大谈到自己的“换偶”经历。
  视频播出的第二天,整个礼泉县公安局震动了,一个女民警不仅创办了一个以“换偶”为内容的专业网站,自己还曾经体验了这个一般人从未听说过的“换偶”游戏。
  礼泉县城并不大,苏某和其夫的惊人之举很快成了全县的爆炸性新闻。十多天里,同事、朋友甚至不相识的人们纷纷点击“夫妻吧”和这家网站,苏某的网名“一枝独秀”几乎无人不知,苏某一下子成了同事和朋友眼中的“异类”。一位在礼泉县公安局工作的人士告诉记者,那一段时间,只要苏某出现在公安局,后面就是一片骂声,甚至有人对着她吐口水,不少同事都觉得她丢了公安局的脸,丢了礼泉县的脸,而网上更是“砖头”无数,一些礼泉的网民还联名发帖,要求将“一枝独秀”赶出礼泉县。

  因“换偶”她丢了警官身份
  苏某曾是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正式民警,她丈夫也是公安局的临聘人员。在“换偶”事件爆出后,其丈夫还曾开着两人靠创办网站挣钱买的“现代车”进出公安局,令同事们十分不解,“夫妻俩做了那样的丑事,还有脸开着车到处招摇。”
  咸阳市公安局和礼泉县公安局对此事非常震惊。礼泉县公安局有关领导和刑警大队负责人找苏某谈话,询问她到底是怎么回事。苏解释她接受网站专访是事实,但创办夫妻交友网站是其丈夫所为,与她无关。为了平息事端,礼泉县公安局对苏某做出停职检查的决定。
  一位与苏某熟识的民警透露,苏参加网络访谈很可能是为了宣传其创办的夫妻交友网站,但她根本未料到会酿成轩然大波。
  最终,迫于压力,苏某在11月份向局里提出了辞职申请,经过局党组的研究,认为苏某在职期间,因为创办“夫妻吧”影响极为恶劣。去年年底,礼泉县公安局对苏某做出了辞退决定。从那时起,苏某就彻底从同事和朋友的视线中消失了。据说,苏某与丈夫目前居住在外地。
  在参加网络访谈节目时,苏自我介绍时称,与其丈夫创办了国内最大的夫妻交友网站,注册会员为5万人。昨日,记者以游客身份登录了这家网站,发现在该网站首页的右上侧显示目前注册的会员达67955名,在新手入门专区有会员收费的介绍,该网站以“捐助”的名义向会员收取半年30元、全年60元的会费。苏某自述,创办夫妻交友网站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夫妻生活质量。
  有人透露,苏某和丈夫在网站上收获颇丰,在礼泉、咸阳等地均购置房产,并且购买了一辆“现代”小轿车,外界流传其总资产超过百万。

  她将“换偶”经历写成网文
  在“夫妻交友”网站专区,最受“欢迎”的栏目是《会员风采》和《性事情愫》,其中《会员风采》尽是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女性裸露照片,会员们自称是老婆或女友的生活照;《性事情愫》大多是会员描述自己的性事经历,其中绝大多数是夫妻“换偶”故事。
  专访苏某的网站《性情解码》栏目在网站上介绍了苏某成为其嘉宾的过程。去年10月,该栏目向外界征集“换偶”话题的嘉宾,栏目主持人接到了苏某的电话,苏表示要和性学专家李银河直接对话。苏发给《性情解码》栏目主持人两封邮件,在邮件中,苏阐述了自己关于换偶的观点。她还表示,自己是“换偶”活动的参与者,有着真实经历,代表作为《艰难陈述》、《经历是流经裙边的水》,愿意拿出来和大家讨论。
  《经历是流经裙边的水》详细描述了苏首次经历“换偶”的内心挣扎过程,地点在北京,对象为一名单身男子,内容为她们夫妻二人与该男发生性行为;第二篇文章标题为《艰难陈述》,文中地点在天津,对象为天津的一对夫妇,内容为苏夫妻二人与那对夫妇进行“换偶”。这两篇文章毫无掩饰地说出了“换偶”的过程。
  值得说明的是,事件发生的背景时间,是苏某夫妻二人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自费上学期间。
  由于苏的自述故事离普通人的真实生活太远,因而许多人怀疑文章的真实性。咸阳一位散文作家表示,苏某的文字功底很扎实,在礼泉上中学时已崭露头角,在公安大学进修期间还担任过校报的编辑,不排除苏以小说体裁的模式,编出了一段换偶故事的可能。当然目的是要为其创办的网站服务。

  律师说法
  “换偶”有违社会“公序良俗”
  夫妻“换偶”是否违反法律?网民们对此也展开了激烈地讨论。陕西尚文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丽婷认为,“一枝独秀”提倡的“换偶”表面上看都是双方自愿进行的,其中也没有涉及金钱交易,但我国《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应该遵循“一夫一妻”的原则。按照这一规定,“换偶”行为其实严重违反了夫妻双方的忠实义务,已经不仅仅是道德层面讨论的问题。如果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小,可以参照治安处罚条例对其进行训诫、拘留的处罚;对于严重、社会危害大的还可根据《刑法》“扰乱公共秩序罪”中有关“聚众淫乱”行为的法律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同时,“一枝独秀”和其丈夫创办的“夫妻吧”是否合法也有待于互联网管理部门的界定,目前,法律方面对此还没有明确规定,属于法律的“盲区”。王丽婷律师指出,“换偶”行为明显违反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如果提倡,不仅使《婚姻法》中“一夫一妻”制的原则受到挑战,也会造成社会混乱,法律应该严令禁止。

  学者观点
  “换偶”是非法的性行为
  西安工业大学人文学院教授郑升旭认为,按照性学家李银河的观点,这位女民警的行为符合:一、成年;二、自愿;三、私密场合等三条原则。李银河的观点是,这种行为不违法,更不是犯罪,但从我国现实出发,也就是立法的原则必须符合一个民族的公序良俗。郑升旭称,严格地讲,此类问题属于一个情感问题,如何判断夫妻情感是否破裂,如何判断具有夫妻情感专一的义务,很重要的一个方面要涉及性行为。
  郑升旭说,情感不是一个抽象的东西,性行为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标准,因此,可以断定,这位女民警的行为肯定是属于非法的性行为。至于属不属于犯罪,要视其情节和社会危害性而定,但无论如何都不能把这种行为认为是正常。至于说这位女民警的身份,毕竟她的行为是属于个人生活,属于婚姻家庭的范围,所以必须从婚姻法的原则去理解她。郑升旭强调,苏某的行为不是渎职或者利用职权去谋私利,因而与身份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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