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概况 环境保护事业单位

发布时间:2018-05-17 来源:娱乐八卦 点击: 当前位置:71668明星网 > 娱乐 > 娱乐八卦 > 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概况 手机阅读

  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概况

  60年代以前,世界各国的环境意识还不强,对如何保护环境还缺乏全面的认识,人们仅限于解决已发生的环境污染和破坏问题,主要是对单项污染源进行治理和控制。“环境保护”的思想和行动是从工业发展较早的国家开始的。

  自从早期工业革命带来的煤烟型污染,造成多次大量人群健康受到损害事件后,这些国家限于当时的认识水平和技术水平,只能做出消极反应,即对用煤作燃料的工业生产规模,采取限制性措施。随着生产技术水平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工业国家运用的“三废”治理净化技术开始取得成效,逐步普遍推广治理工程技术,对各类污染源进行控制并对污染物进行处理,使环境污染得到适当控制。与此同时,人们通过实践对环境保护的内在客观规律逐步加深认识和较好的掌握,开始走出只简单地注意工业污染和治理,以及只有在工业国家才有环境保护问题的狭小认识和行动范围。这就有了具有历史意义的1972年联合国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的、被称作世界环境大会的斯德哥尔摩会议。会议阐明了发展和环境的关系,提出了发展和环境必须协调统一的观点。会议指出:解决环境问题既要运用自然科学,还要运用社会科学,是一门综合性的边缘学科。会后联合国成立了环境规划署,开始从政策、财政、技术等各方面推动各国做出努力。各国也相应地成立了环保机构,颁布环保法律、规范、标准,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等。1994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在墨西哥召开资源利用、环境与发展战略方针的专题讨论会。这次会上提出了“环境管理”这个新概念,并逐步为大家所接受、发展和完善,将世界环境保护事业推到一个新的阶段。这就是近20多年来,国际上有关环境保护观念的改变和工作扩展的概貌。

  在此期间,各国为保护环境做出巨大的努力,工业国家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通过合理开发和利用资源和能源,对各类工业生产采取预测污染影响、制定预防污染措施,进而改革工艺,把污染物消除在生产过程中等方法,基本完成了工业“三废”综合防治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环境质量明显好转。但是由于人口增长及不断发展而造成的对环境的破坏并未停止,在一些地区还在加剧,甚至出现一些更严重的全球性环境问题,如酸雨危害的发展,温室效应加重,地球上空臭氧层变薄,出现空洞,土地荒漠化扩展,生物多样性减少等。也就是说环境保护已不能只停留在工业污染的防治上,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性将日益突现出来。

  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联合国决定召开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为准备这次会议而专门组织了“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经过3年的调查、研究、分析后,于1987年出版了《我们共同的未来》一书。该书列举了地球当今面临的种种问题,并明确指出:人类正面临危机,其中包括环境危机、能源危机和发展危机,而且三者是不可分割的。该书还用警示的语调指出,如果地球人口按目前的速度继续增长,各国的经济按目前的模式继续发展,发展中国家人民的消费水平提高到发达国家的水平,而后者的消费水平则更加提高,则地球的资源和能源都远远不能满足人类的需要。该书详述了其他各方面的问题和观点,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为了使人类能世世代代地在地球上繁衍生存,就必须从现在起就改变发展的模式,这就是要采取可持续发展的模式。

  在1992年6月于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可持续发展的观点得到与会的160多个国家政府代表团的赞同和认可,并写入具有历史意义的《里约热内卢宣言》。会议还通过了《21世纪议程》、《气候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等多项重要文件。这次会议是人类近百年来发展的经验与教训的总结,开创了世界各国共同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为子孙后代留下其继续生存的美好天地的前景。

  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概况

  60年代以前,世界各国的环境意识还不强,对如何保护环境还缺乏全面的认识,人们仅限于解决已发生的环境污染和破坏问题,主要是对单项污染源进行治理和控制。“环境保护”的思想和行动是从工业发展较早的国家开始的。

  自从早期工业革命带来的煤烟型污染,造成多次大量人群健康受到损害事件后,这些国家限于当时的认识水平和技术水平,只能做出消极反应,即对用煤作燃料的工业生产规模,采取限制性措施。随着生产技术水平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工业国家运用的“三废”治理净化技术开始取得成效,逐步普遍推广治理工程技术,对各类污染源进行控制并对污染物进行处理,使环境污染得到适当控制。与此同时,人们通过实践对环境保护的内在客观规律逐步加深认识和较好的掌握,开始走出只简单地注意工业污染和治理,以及只有在工业国家才有环境保护问题的狭小认识和行动范围。这就有了具有历史意义的1972年联合国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的、被称作世界环境大会的斯德哥尔摩会议。会议阐明了发展和环境的关系,提出了发展和环境必须协调统一的观点。会议指出:解决环境问题既要运用自然科学,还要运用社会科学,是一门综合性的边缘学科。会后联合国成立了环境规划署,开始从政策、财政、技术等各方面推动各国做出努力。各国也相应地成立了环保机构,颁布环保法律、规范、标准,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等。1994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在墨西哥召开资源利用、环境与发展战略方针的专题讨论会。这次会上提出了“环境管理”这个新概念,并逐步为大家所接受、发展和完善,将世界环境保护事业推到一个新的阶段。这就是近20多年来,国际上有关环境保护观念的改变和工作扩展的概貌。

  在此期间,各国为保护环境做出巨大的努力,工业国家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通过合理开发和利用资源和能源,对各类工业生产采取预测污染影响、制定预防污染措施,进而改革工艺,把污染物消除在生产过程中等方法,基本完成了工业“三废”综合防治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环境质量明显好转。但是由于人口增长及不断发展而造成的对环境的破坏并未停止,在一些地区还在加剧,甚至出现一些更严重的全球性环境问题,如酸雨危害的发展,温室效应加重,地球上空臭氧层变薄,出现空洞,土地荒漠化扩展,生物多样性减少等。也就是说环境保护已不能只停留在工业污染的防治上,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性将日益突现出来。

  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联合国决定召开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为准备这次会议而专门组织了“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经过3年的调查、研究、分析后,于1987年出版了《我们共同的未来》一书。该书列举了地球当今面临的种种问题,并明确指出:人类正面临危机,其中包括环境危机、能源危机和发展危机,而且三者是不可分割的。该书还用警示的语调指出,如果地球人口按目前的速度继续增长,各国的经济按目前的模式继续发展,发展中国家人民的消费水平提高到发达国家的水平,而后者的消费水平则更加提高,则地球的资源和能源都远远不能满足人类的需要。该书详述了其他各方面的问题和观点,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为了使人类能世世代代地在地球上繁衍生存,就必须从现在起就改变发展的模式,这就是要采取可持续发展的模式。

  在1992年6月于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可持续发展的观点得到与会的160多个国家政府代表团的赞同和认可,并写入具有历史意义的《里约热内卢宣言》。会议还通过了《21世纪议程》、《气候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等多项重要文件。这次会议是人类近百年来发展的经验与教训的总结,开创了世界各国共同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为子孙后代留下其继续生存的美好天地的前景。

  中国环境保护历程概要

  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从保护劳动群众的安全和健康出发,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劳动卫生机构和管理制度,颁发了一系列工业卫生标准,组织进行对工业粉尘、毒物的治理和防护工作。这些是早期的以工业卫生科学理论为基础的岗位(小环境)的污染防治和管理。60年代开始的对工业“三废”以综合利用为主的治理和管理,逐步走出“小环境”的防治和管理。但是没有形成统一的、有意识的环境保护概念。

  □初始阶段(1972~1977年)

  我国有领导有组织地开展环境保护始于1973年8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这是在1972年我国派团参加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后采取的重大举措。会议确定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32字方针。会后国家成立了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国务院环境保护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11月,国务院批转《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若干规定(试行草案)》(以下简称《规定》)提出了10个方面的政策规定:(1)做好规划;(2)工业要合理布局;(3)逐步改善老城市的环境;(4)综合利用,化害为利;(5)加强对土壤和植物的保护;(6)加强水系和海域的管理;(7)植树造林,绿化祖国;(8)认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9)大力开展环境保护的科学研究工作,做好宣传教育;(10)环境保护所必须的投资、设备、材料要安排落实。《规定》在1973~1978年间起了临时环境法的作用。12月,由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建设委员会、卫生部颁发的第一个有关环境保护的国家标准《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对废气中13类有害物质排放标准,废水中19类有害物质或项目的最高容许排放的浓度及排放去向、方法,废渣的排放、堆存等都作了规定,为《规定》的实施提供了科学依据。1974年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提出了环境保护10年规划意见和1976~1980年对有关部委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大力组织开展污染治理工作。

  这一时期虽然国家用较大力量组织环境保护工作,但由于当时特殊的历史条件,成效并不明显。

  □开创阶段(1978~1988年)

  1978年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将环境保护载入宪法,为我国环境保护法制建设奠定了基础。

  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发布的第79号文件明确提出:消除污染,保护环境是进行经济建设、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非抓不可的一件大事。这是党中央第一次对环境保护做出的方针性规定。

  1979年3月,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在成都召开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提出“加强全面管理、以管促治”的方针,在我国首次引入“环境管理”这个概念。9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标志着我国环境保护无法可依的局面的结束,开始走上法制轨道,强化对自然资源保护、区域环境质量控制和企业环境保护、防治污染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与此同时组建了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和国家环境监测总站,成立环境科学学会。从1980年开始,加速环境标准的制定,其中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将我国的环境保护纳入近代科学进行研究、监督和管理体制。

  在经济建设规模日益扩大,人们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加深的条件下,国务院为加强环境管理的法制化,由国家计委、国家建委、国家经委和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联合颁发了《基本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基本建设项目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国务院发布了《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这两项环境管理法规对控制因经济建设而发生的污染和利用经济杠杆协调生产建设和环境的关系,促进技术改造、“三废”综合防治的开展等产生了重大影响,标志着我国环境依法管理更加具体。

  为加强国家对环境保护的管理和监督,1982年全国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成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将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到该部,部下设环境保护局。1982年8月,国家经委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在北京召开全国工业系统污染防治经验交流会,针对工业污染严重情况,总结出5条防治的途径:一是综合技术改造防治污染;二是结合企业整顿,加强企业管理防治污染;三是改善工业布局防治污染;四是通过综合利用和“三废”资源化防治污染;五是开展净化处理防治污染。国务院就此发布《关于结合技术改造防治工业污染的几项规定》。会议的召开和国务院的规定为进一步消除污染,保护环境,促进生产,提高经济效益,把“三废”治理、综合利用和技术改造有机地结合起来,起到了有效的推动作用。

  1983年12月,国务院召开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以总结将环境保护列入国家工作议事日程10年来的成就和经验,并开创新的局面。会议将“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这一重大决策载入史册。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强化管理,国务院于1984年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并将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内的环境保护局,组建成独立的国家环境保护局。

  □发展阶段(1989~1995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过10年改革、开放,我国的经济有了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但是由于人口的增长,工农业生产的发展,资源和能源的消耗增加,在环境保护尚未为人们充分、完全的理解,科学技术水平还不高,资金短缺的情况下,环境污染蔓延,生态环境恶化的情况也伴随而至,全国的环境形势是严峻的。面对这个形势,国务院于1989年5月召开了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

  会议提出:环境保护工作的中心任务是依据法律,向环境污染宣战,为消除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而斗争。要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环境保护法规,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通过治理整顿,在法制基础上建立环境保护工作新秩序,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在加强制度建设、深化监督管理上,除要继续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排污收费等3项制度外,又提出要将各地创造和归纳成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制、污染集中控制和污染源实行限期治理等5项新的法规制度在全国推广。

  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我国环境保护法制建设的进程大大加快。1989年12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新的《环境保护法》。该法保留和充实了1978年的法案中的各项原则和规定,突出了保护环境的法律责任和约束。以这部综合性法规为纲,一系列针对某个领域的专门法及与有关法相应的行政法规,相继陆续制定或修订。在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自然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等方面都有了相应的法律。

  为更好地贯彻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的有关精神,国务院于1990年12月做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这是国务院自1973年以来做出的第三个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决定》强调指出,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变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以权代法的状况。在防治工业污染、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同时,要在资源开发和利用中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决定》还指出要积极研究开发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同时积极参与全球环境问题的国际合作,从而使我国的环境保护得以在统筹兼顾、全面平衡下发展,不断提高环境保护的水平。

  1992年我国派团参加了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会后,外交部、国家环境保护局针对我国具体情况,提出了在环境与发展领域应采取的10条对策,并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实施。对策的第一条是“实行持续发展战略”,重申了“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这项指导方针。《对策》还要求参照《21世纪议程》的精神,制定我国行动计划,并纳入到“八五”后3年和“九五”计划中付诸实施。根据《对策》的要求,国务院决定由国家计委和国家科委牵头,组织52个部门、机构和社会团体编制《中国21世纪议程 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与此同时,国家环保局和国家计委组织专家,历时一年半编制了《中国环境保护行动计划(1991~2000年)》。《计划》规定了90年代环境保护目标和为实现该目标所采取的政策与措施,以及城市建设、能源、工业、农业、林业、水利、海洋、地质、自然保护等部门和行业的环境保护目标及优先发展领域和项目,提出了与国际合作的优先领域。《计划》提供了我国在本世纪内的一项可操作性强、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工作的行动纲领。全国各产业部门也相继编制了各自的行动计划或“九五”环保计划,具体落实各项工作,以确保国家总目标的实现。

  防治污染,改善生态环境,都需要有具体的手段。环境保护产业就是为此目的应运而生,它的活动包括技术开发、产品生产、商业流通、资源利用、信息服务、工程承包等多个方面。它是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物质和技术基础。发展环保产业对实现2000年环境保护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于1992年9月印发了《国家环境保护产业10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提出了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的指导方针、环境保护产业10年规划目标及主要任务,以及“八五”计划主要任务与指标。该《纲要》对推动我国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提高了环境保护工程的技术水平。

  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经过10年的努力,取得重大的成就,在国民生产总值翻了一番多,工业总产值也翻了一番多的情况下,污染不仅没有相应地成倍增加,有很多污染物排放量还呈下降的趋势。为总结经验和教训,增强工业战线和全国人民对防治污染,治理环境的信心和信念,筹划90年代的目标和防治规划,1993年10月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工业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会议提出了明确的工作指导思想,要在工业污染防治基本战略上实现“三个转变”,即从侧重于污染的末端治理逐步转变为工业生产全过程控制;在工业污染物排放控制上,由重浓度控制转变为浓度控制与总量控制相结合;在工业污染治理上,由重分散的点源治理转变为分散治理和集中控制相结合。同时还对清洁生产有了一个明确的认识,它是以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为目标,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环境效益,是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会议还对90年代我国工业污染防治的目标和任务达成共识,制定了规划,提出了对策与措施。

  □迎接新纪元(1996~2001年)

  经过1973年、1983年、1989年3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从总体上讲,我国已形成一整套符合我国国情的环境保护法律,以及环境管理制度和办法,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已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地展开。为适应进一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形势的要求,1996年7月,召开了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会议的中心议题是部署跨世纪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确定的关于环境保护的任务,全面贯彻环境保护这项基本国策,努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会议明确指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迫切需要,而保护环境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关键;要加快法制建设,强化环保执法,坚决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以保证“九五”环境保护目标的顺利实现。会议提出以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两项重要措施来遏制环境恶化趋势和确保《国家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实现。

  会后,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到2000年,全国所有工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要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使本辖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得到基本控制;直辖市及省会城市、经济特区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和重点旅游城市的环境空气、地面水质量,按功能分区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

  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和国务院发布《决定》后,各项工作迅速展开。突出重点治理“三河”——淮河、海河、辽河和“三湖”——太湖、巢湖、滇池的水污染;重点防治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控制二氧化硫和酸雨污染加重的趋势,划定了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和目标要求。在严格把关、控制新污染的同时,取缔15种严重污染的小型和土法生产企业的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全民环境意识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以崭新的面貌,为迎接新世纪的到来而全面展开。

推荐访问:环境保护事业单位

娱乐八卦推荐文章

娱乐八卦热门文章

娱乐八卦扩展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