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得角历史概括】二十世纪佛得角历史上发生过的大事件 二十世纪历史

发布时间:2018-05-17 来源:娱乐八卦 点击: 当前位置:71668明星网 > 娱乐 > 娱乐八卦 > 【佛得角历史概括】二十世纪佛得角历史上发生过的大 手机阅读

  【佛得角历史概括


  佛得角共和国位于北大西洋的佛得角群岛上,离非洲大陆500多公里,扼北大西洋交通要道。全国总面积4033平方公里,人口为33万,主要为黑白混血的克里奥尔人,官方语文为葡萄牙语,民间通用克里奥尔语,98%的居民信奉天主教。佛得角共和国由18个岛屿组成,境内几乎全是山地,属热带干燥气候。

佛得角国旗
佛得角国旗

  中文名称:佛得角共和国

  英文名称:Republic of Cape Verde

  简 称:佛得角

  所属洲:非洲

  首 都:普拉亚

  主要城市:圣多明戈市

  国庆日:1975年7月5日

  国 歌:《自由之歌》

  国家代码:CPV

  官方语言:葡萄牙语

  货 币:佛得角埃斯库多

  时 区:UTC-1

  政治体制:议会制共和制

  国家领袖:总统若热·卡洛斯·丰塞卡,总理若泽·马里亚·佩雷拉·内韦斯

  人口数量:54万(2016年)

  人口密度:133.9人/平方公里(2016年)

  主要民族:克里奥尔人

  主要宗教:天主教

  国土面积:4033平方公里

  GDP总计:16.17亿美元(2016年,国际汇率)

  人均GDP:2998美元(2016年,国际汇率)

  国际电话区号:+238

  国际域名缩写:.cv

  道路通行:靠右驾驶

  地理位置:14°55'N 23°30'W

  最大城市:普拉亚

  人类发展指数:0.568

  气 候:热带沙漠气候

  国土面积排名:世界第167名

  佛得角群岛原无土著居民,1495年为葡萄牙占领,是非洲奴隶贸易的中转站,1951年成为葡萄牙海外省,由总督统治。1956年后,几内亚比绍和佛得角非洲独立党领导佛得角人民开展群众运动要求独立。1974年12月葡同几佛非洲独立党签订独立协议,次年7月5日佛得角独立,成立佛得角共和国,几佛非洲独立党执政,佩雷拉任总统。

  佛得角是个一党制国家,国民会议在佛得角几内亚比绍和非洲独立党的领导下充当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制订法律,监督法律的实施并选举总统。议员由党提名选举产生。

佛得角人

  佛得角实行国家所有、合作社所有制和私人所有制并存的经济体制。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重要地位。佛得角自然条件差、干旱少雨,可耕地只占国土的1/10,粮食产量不敷国用,渔业和畜牧业有一定发展,目前鱼产品出口占出口总额的41%。佛工业发展不甚迅速,1987年工业产值只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5,近年旅游业和服务业发展甚为迅速。佛80%以上的日用品均需进口,出口产品主要为食盐、龙虾、咖啡等。1989年佛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为760美元。佛得角奉行和平、中立和不结盟的外交政策,主张发展与所有国家的关系,致力于非洲团结和地区合作,主张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

  【二十世纪佛得角历史上发生过的大事件


  1951年佛得角成为葡“海外省”

  1951年,葡萄牙当局进行行政改革,将佛得角连同葡在非的其它殖民地如安哥拉和莫桑比克一起列为葡萄牙的“海外省”,因而佛得角就变成了葡领土的“一部分”。“海外省”由里斯本任命的总督管理,总督的命令具有法律效力,地方行政长官只对总督个人负责。在“海外省”的“同化人”—即具一定文化水平和财产资格的当地居民可以参与葡议会选举。变成“海外省”之后,佛得角居民原先交纳的“土著税”改为“人头税”,税率较以前高,葡当局以此强迫当地居民以劳动来抵税。

  1960年11月15日卡布拉尔向葡政府递交备忘录

  1959年比绍大屠杀发生后,几内亚比绍和佛得角非洲独立党一方面积极准备武装斗争,一方面仍积极寻求使几、佛独立的和平途径,1960年11月15日,阿·卡布拉尔以党的名义向葡政府提出一份备忘录,要求承认几、佛人民独立,撤出葡萄牙军队,拆除军事基地,释放政治犯以及给非洲人和欧洲人同样的政治权力。葡政府对此不加理会,次年10月,卡布拉尔再次以党的名义向葡政府提交公开信,提出通过和平手段消除殖民统治。当局大为震怒,在几内亚比绍和佛得角全境搜捕几佛非洲独立党的积极分子,共有2000余人被捕,其中许多人被害。葡当局的镇压坚定了几佛非洲独立党人武装斗争的决心。

  1968—1984年十七年旱灾

  佛得角群岛与非洲萨赫勒干旱带处于同一纬度,常年受干旱气流的影响,降雨稀少,旱灾不断,1945年到1949年间曾出现大旱,8万人死于饥荒。自1968年始,佛得角群岛再次面临干旱威胁,绝大多数地区多年滴雨不见,树木枯死,土壤风蚀严重。自独立后,佛政府带领全体国民开展抗旱斗争,从1975年到1984年,修筑了1.5万个冲积坝和2500公里的挡土墙,栽种了900万颗树。政府利用向灾民出售国外救济品积累资金,组织居民进行抗旱和其它基础设施建设。自独立后,佛得角全国未因干旱饥荒而饿死一人。1984年,久旱不雨的佛岛遭到暴雨袭击,从而结束了长达17年的干旱历史,但暴雨也带来了另一种灾难,即洪灾。佛得角的一首民歌唱道:“不下雨时,我们就会饿死;下雨时,我们就会淹死。”佛得角恶劣的自然环境由此可见一斑。

  1975年7月5日佛得角共和国独立

  佛得角是葡萄牙在非洲进行统治的主要基地,几佛非洲独立党虽然在几内亚比绍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武装起义,而佛得角却相对平静,几佛非洲独立党处于秘密状态,未能进行大规模武装斗争。但是,几内亚比绍和佛得角人民的独立事业是相连的,在与葡当局的谈判中,几佛非洲独立党一直把佛得角的独立作为基本要求,迫于战场失利及国际压力,葡被迫于1974年8月应允佛得角独立。1974年12月,佛得角组织了由几佛非洲独立党和葡当局代表组成的过渡政府,1975年6月,佛举行全国大选,6月30日,第一届国民议会开幕,7月5日,国民议会宣布佛得角独立,成立佛得角共和国。

  1975年7月5日佩雷拉就任佛得角总统

  1975年7月5日,佛得角宣布独立,成立共和国,同日,国民议会推举几佛非洲独立党总书记佩雷拉担任总统。

  阿里斯蒂德斯·马里亚·佩雷拉于1923年11月17日出生于佛得角博阿维斯岛的一个神甫家庭,幼年学神学,后到几内亚比绍上技术中学,青年时曾当过报话员、电讯技师等,后来担任过比绍电讯局的局长。

  佩雷拉1948年开始从事反对葡萄牙殖民统治的活动,1956年参与创建几内亚比绍和佛得角非洲独立党,担任该党政治局委员,领导地下斗争,1960年流亡几内亚,1964年到1973年出任党的副总书记,在总书记阿·卡布拉尔被害后担任总书记职务,1975年出任总统至今,1981年1月,佩雷拉将几佛非洲独立党佛得角委员会改组为佛得角非洲独立党,自任总书记,并在1983年6月和1988年11月党的第二、第三次大会上连续当选总书记。佩雷拉曾获几内亚“忠于人民”、几内亚比绍“阿·卡布拉尔”、塞内加尔“雄狮”和“南斯拉夫大星”勋章以及莫桑比克的“爱德华多·蒙德拉纳一级勋章”。

  佩雷拉执政期间提出“从零开始,发展国家”的口号,积极发展佛得角经济,实行开放的经济政策,积极争取外资外援;在外交上奉行不结盟政策。

  1975年7月5日佩德罗·皮雷斯出任总理

  1975年7月5日,根据几内亚比绍和佛得角非洲独立党总书记兼佛得角总统佩雷拉的推荐,佩德罗·皮雷斯出任共和国总理。

  佩德罗·皮雷斯1934年4月29日出生于佛得角的福戈岛,1956年中学毕业后考入里斯本大学,攻读理科,并参加佛得角旅葡民族主义地下组织的活动,曾应征入伍,任葡军少尉。1961年加入几内亚比绍和佛得角非洲独立党,1964年当选该党中央委员,1970年成为党的斗争执行委员会委员,1973年成为党的佛得角委员会主席。1974年,皮雷斯曾以独立党执委、几内亚比绍武装部队部副部长身份率代表团与葡当局谈判,并签订了关于葡承认几内亚比绍和佛得角独立的协议。1975年,皮雷斯当选佛得角全国人民议会议员,领导过渡政府工作,并自独立日起出任总理至今。1981年皮雷斯担任新成立的佛得角非洲独立党副总书记。

  1977年9月15日佛政府实施应急计划

  1977年9月,佛得角共和国政府鉴于长期旱灾并无缓解迹象、当年农业肯定歉收的严峻局势,于15日决定实施一项旨在确保受灾居民基本生存以及应付将来旱灾需要的基本建设计划。这个应急计划有十个方面的内容,基本宗旨是振兴农业。该计划强调开发地下水和充分利用现有的水利资源,扩大灌溉面积,制定水土保持计划。这个计划的具体实施办法是以工代赈,即利用出售国外救济获得的资金进行工程建设,而灾民则必须参加施工才能领取工资购买粮食和日用品。这种措施既兴建了水利设施,防止了土壤进一步沙化,同时又给失业者提供了工作,效果非常显著。

  1981年1月16—20日佛得角非洲独立党成立

  1980年11月14日,几内亚比绍原总理若奥·维埃拉发起调整运动,推翻了有佛得角血统的总统路易丝·卡布拉尔的统治,几佛非洲独立党佛得角委员会对此非常震怒。1981年1月16日,佛得角委员会举行全国会议,大会谴责维埃拉发动政变,背叛几佛非洲独立党的原则。大会于1月19日宣布正式成立佛得角非洲独立党,并选举了一个全国委员会和政治委员会,几佛非洲独立党总书记、佛得角总统阿里斯蒂德·佩雷拉当选为新党的总书记,总理佩德罗·皮雷斯当选为副总书记。佛得角领导在会上说:“实现几内亚比绍和佛得角统一的主要条件已不复存在”,宣布与几内亚比绍的党断绝关系。

  1982年6月21—23日发展伙伴圆桌会议

  为发展国内经济,佛得角政府积极寻求国际社会的发展援助。1982年6月,一些主要的捐助国和捐赠机构—其中包括荷兰、瑞典、法国、西德、美国、欧共体、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的代表集会佛得角首都普拉亚,讨论援助佛得角的问题。佛政府为此制订了一个详细的发展计划,要求这些国家和机构提供4.05亿美元资金用于有关粮食自给与防止土地沙漠化的各类项目。经过详细论证与考察,30个捐助国和国际金融机构保证为佛得角正在拟订的第一个国家发展计划提供3.5亿美元资金。这笔资金的使用对保证佛得角每年10%的高增长率极为关键。

  1988年12月佛议会通过宪法修正案

  自独立来,面对非常恶劣的自然条件,佛得角共和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国内生产总值的年增长率在1975—1980年期间为11%,1980—1985年间为5.2%,1986—1988年间为6%左右。但是,经济发展依旧存在诸多障碍:农业发展乏力;国营工业管理不善;外债负担越来越大;人口与就业压力非常严峻等等。为此,政府决定实行经济改革,实行全面的开放政策。1988年12月,议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允许外国私人投资者在当时仍由国家垄断的矿藏、水域、能源等方面投资,宪法修正案规定,只有国家中央银行绝对由国家经营,其它行业领域均允许国内和国外的企业和个人投资,政府对外来投资实行优惠政策。此举促进了国家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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